山西路桥遭招商公路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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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路桥遭招商公路爽约)

     山西路桥(000755)4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引入招商公路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的计划搁浅,公司此前筹划的非公开发行也将变更计划。《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与去年定约时相比,公司的股价下滑明显。

    根据公告,公司此前于2020年8月24日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引入招商公路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开展战略合作,并由招商公路认购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1.41亿股股份。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公司与招商公路友好协商,同意终止履行前述协议。公司此前筹划的非公开发行也将变更计划,由此前的定价发行改为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5.75 万元。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公司与招商公路签约时,股价一度曾超过5元,而4月1日收盘价位3.15元/股。另外,公司2020年出现业绩亏损,这或许也是此前定增计划搁浅的原因。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公司此前因虚假陈述遭到处罚并遭到投资者索赔,但索赔款项应由谁来支付也引发了争议。因信息披露违规,于2018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山西路桥在近年来陆续遭到投资者起诉索赔,并此案中败诉。引发争议之处在于,山西路桥披露多项涉及此前化工资产的诉讼案件,称这一批案件所涉赔偿均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接。可是,同样因已置出的化工资产所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却是由上市公司在支付,这引发了投资者不满。

2018年6月,证监会查明,2014年至2017年,*ST三维因严重环境污染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七次行政处罚,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公司在2014-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信息。证监会由此认定,*ST三维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行为。之后公司陆续遭到投资者索赔。根据最新发布有关投资者索赔诉讼公告(2021年1月29日),公司新遭到32起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116万元。而根据此前几批案件的生效判决,公司已需要承担共计1012万元赔付义务。不过,在2月9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资产所涉及的诉讼公告中,公司公示了一批案件称该批案件将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赔款,但这里面不包括投资者索赔案件。公司称,根据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划转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及相关资产交割协议的约定安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资产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接,该类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没有实质影响。然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实际上也是由已置出的化工资产违规问题所引发的诉讼,但公司却未明确此类诉讼须由前大股东负责。

在社交平台上,有投资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投资者索赔款也应该由前大股东来支付。针对此事,《金陵晚报》记者多次致电山西路桥,但始终未与公司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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