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东力四中介遭警示或成投资者索赔对象)
《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宁波证监局网站上近日公布了4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宁波东力(002164)收购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朱伟、唐吉鸿、陈仕国、财务顾问主办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尚令、陈夏楠、签字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卫东、赵振兴以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付浩、孙彦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或许意味着,当宁波东力投资者进行索赔时,也能考虑将这四家中介列为被告。
经检查,朱伟、唐吉鸿、陈仕国作为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对该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对客户合同服务费率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年富供应链客户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在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走访提纲中填写与年富供应链的服务费率为0.42%,但未提及《补充协议》和《境外供应链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较高费率条款,如出口服务费率为3%和5%的条款、进口服务费率为1.95%的条款。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充分关注走访记录与所获服务协议之间的差异情况。2、未对询证函与走访记录中的差异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3、未能识别出年富供应链的关联方。
类似的,王尚令、陈夏楠作为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在对该项目的核查过程中亦存在对客户合同服务费率的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进一步核实询证函与走访记录中的差异情况、未能准确识别出年富供应链的关联方的问题。王卫东、赵振兴作为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签字律师,在对该项目的核查过程中存在工作底稿记录不完整、未参与年富供应链香港客户、供应商的访谈工作、未能准确识别出年富供应链的关联方3项问题。付浩、孙彦君作为宁波东力收购年富供应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在对该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对年富供应链历史毛利率的分析不够充分、对其他应收款的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这些中介受罚,全部是由于此前在收购年富供应链的过程中未能发现造假的缘故。证监会查明,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和《交易报告书(草案)》、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鉴于这些违规行为,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并在2018年7月1日晚间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征集。有意索赔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2016@126.com报名索赔。年富供应链的主要财务造假行为如下:1、年富供应链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收入和利润。2、年富供应链虚增境外代采业务收入和利润。3、年富供应链虚增应收款项。4、年富供应链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文件显示,宁波东力收购年富供应链属于带病收购。2015年12月17日,宁波东力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初定重组标的为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年富实业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子公司牵涉诉讼等问题,经交易各方商定,将年富实业相关业务整合至年富供应链,并通过引入投资方补足资金占用,年富实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完整纳入年富供应链合并报表,重组标的更换为年富供应链。也就是说,早在收购之前,宁波东力就知道年富供应链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
由于四中介被认定存在问题,当宁波东力投资者进行索赔时,也能考虑将这四家中介列为被告。不过,由于四家中介是被警示而非行政处罚,索赔是否能够得到法院完全支持还存在不确定性。(金陵晚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