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兵红箭预计赔偿投资者3400万元)
最新公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中兵红箭(000519)针对投资者虚假陈述索赔案进行了预计负债。根据目前所获得的可靠信息,公司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3438.74万元。《金陵晚报》“易索赔”注意到,该预计负债比例较目前涉诉金额占约六成。
中兵红箭索赔案要追溯到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的文件显示,中兵红箭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在证监会处罚之后,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有买入中兵红箭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而根据长沙中院此前已经下发的一审判决,中兵红箭对原告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85%的责任。不过在今年三月,中兵红箭虚假陈述案件二审发生改判。投资者依然能获得赔偿,但是赔付比例较一审判决有所减小。投资者想要索赔的,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维权。针对李华等六人的一审判决,湖南高院进行了改判,二审赔偿金额与一审赔偿金额相比下降幅度超过一半。
公司在年报中表示,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并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情况对前期预计负债进行调整。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2019年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需向122名原告赔偿损失9753574.20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170706.13元,共计9924280.33元。公司根据本次判决书的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924280.33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19年12月20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申请。2021年3月底公司收到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公司依据法院终审判决金额与原计提的预计负债差额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了调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公司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公司尚未收到长沙中院关于上述465宗案件判决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根据目前所获得的可靠信息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3438.74万元。(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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