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又涉信息披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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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节能又涉信息披露问题)

     5月13日,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两次立案调查的*ST节能(000820),又因信披问题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本次关注函涉及到的问题与公司的股权变动有关。

     5月12日,*ST节能及有关股东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公告显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400万股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以物抵债,截至5月12日相关股份已完成过户。次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就相关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问题提出关注:1、贵阳中院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3月17日两次通过淘宝网对神雾集团所持公司3400万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然而公司仅在2021年2月2日披露了首次流拍的情况,之后未披露该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且在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称,相关股份已流拍一次。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有关公告内容与《执行裁定书》是否存在矛盾,公司对神雾集团有关股份司法拍卖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2、请公司核实华创证券在2021年4月13日收到《执行裁定书》,而直至2021年5月13日才披露有关权益变动公告的原因,并核实公司及神雾集团知悉有关股份被执行司法划转的时间,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3、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说明公司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不是公司首次在信息披露引发关注。2019年7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神雾节能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赣证调查字2019019号、赣证调查字2020015号)。基于已立案,那些在2019年4月30日或在2020年11月18日晚间持有*ST节能的投资者,在行政处罚下达后或存在维权的资格。目前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给出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不过在两次被查前,公司均被江西监管局下发监管函件,被认定违规。基于公司违规情况,有需要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jzqsp2016@126.com参与《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发起的索赔预征集。首次调查前,2019年6月,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认定2017年四季度至2018年一季度期间,*ST节能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为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累计金额2.195亿元。而第二次被调查前,2020年5月,江西监管局再次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神雾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8720万元,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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