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遭宁波东力投资者索赔)
6月9日晚间,宁波东力(002164)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中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更新披露,截至回函日公司共计收到三十名原告起诉,涉案金额达1082.98万元。《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部分原告已将中介机构列为共同被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遭到投资者索赔。
今年1月19日,宁波东力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和《交易报告书(草案)》、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年富供应链的主要财务造假行为如下:1、年富供应链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收入和利润。2、年富供应链虚增境外代采业务收入和利润。3、年富供应链虚增应收款项。4、年富供应链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文件显示,宁波东力收购年富供应链属于带病收购。2015年12月17日,宁波东力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初定重组标的为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年富实业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子公司牵涉诉讼等问题,经交易各方商定,将年富实业相关业务整合至年富供应链,并通过引入投资方补足资金占用,年富实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完整纳入年富供应链合并报表,重组标的更换为年富供应链。也就是说,早在收购之前,宁波东力就知道年富供应链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证监会不仅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宁波东力及相关当事人也被处罚,证监会对宁波东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基于证监会处罚,部分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并在2018年7月1日晚间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在今年以来陆续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截至6月9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三十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人民币1082.98万元。目前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有意索赔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2016@126.com报名索赔。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司披露的清单中,有三起案件的原告将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也列为了被告。投资者将中介机构列为共同被告与之前中介机构被罚有关,4月13日,宁波证监局出具出四份罚单,对宁波东力收购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朱伟、唐吉鸿、陈仕国、财务顾问主办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尚令、陈夏楠、签字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卫东、赵振兴以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付浩、孙彦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些中介受罚,全部是由于此前宁波东力在收购年富供应链的过程中未能发现造假的缘故。目前案件仍在审理阶段,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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