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处罚 *ST华仪实控人父子三人态度不同

(原标题:面对处罚 *ST华仪实控人父子三人态度不同)

2021年6月8日,*ST华仪(600290)发布公告,正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去年9月发布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相比,公司在违规情节问题上并无改变。《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在申诉环节,实控人陈道荣并未进行申诉。而公司实控人陈道荣长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孟列申诉称,违法行为系受他人指使。而陈道荣次子陈孟德和他父亲一样,未进行申诉。

与去年已经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比,公司被查出三项违规的情节并无不同。第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7 年至 2019 年,华仪电气通过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乐清市合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账户及部分员工个人账户走账,通过多道划转,最终将上市公司资金转至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23.2 亿元,余额 11.41 亿元。第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2017 年至 2019 年,华仪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为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 10.875 亿元。其中,2017 年担保发生额 2.58 亿元,2018 年担保发生额 8.295 亿元。2019 年底至2020年初,华仪电气合计7.37亿元结构性存款因提供担保被银行强制划转。第三、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2018 年及 2019 年,华仪电气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4.94 亿元:2018 年涉及金额 3.07 亿元,2019 年涉及金额 1.87 亿元。其中,包含于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 2.36 亿元,其余用于华仪电气归还借款及日常经营支出。基于违规事项,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华仪电气并在2019年11月24日晚间持有的投资者,具有索赔资格。有意索赔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2016@126.com报名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面对证监会的处罚,实控人陈道荣及其两个儿子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陈道荣本人并未进行申诉。而公司实控人陈道荣长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孟列申诉称,:其一,没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系受他人指使。其二,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统领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且有立功表现。其三,通过归还占用资金、积极应对诉讼仲裁、加强内控管理等方式,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后果。其四,积极推动公司发展。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请求从轻、减轻处理。而陈道荣次子陈孟德则与其父亲一样,未进行申诉。不过,陈孟列的申诉未被接受。证监会指出,华仪电气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大。陈孟列作为董事长、总经理,虽未积极筹划推动,但知悉、同意并放任违法行为的持续发生,对华仪电气上述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对于陈孟列的处罚,证监会并未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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