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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2005年第三季度“国内经济大事记”

来源:发改委网站 2005-11-23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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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2005年第三季度“国内经济大事记”

7月5日 主题为“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昆明召开。
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公布《进入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7月11日 农业发展银行修订和公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央储备粮贷款办法》等9个粮棉油贷款管理办法。
7月13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建议的汇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下半年经济工作。
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中国改革高层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指出深化改革的重点:一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二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三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四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五是深化财政、税收、投资体制改革;六是完善有利于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7月1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调整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形式和权限,新的政府定价药品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
7月1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7月20日 国务院部署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召开。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端正城市规划指导思想,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做好新形势下城市规划修编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7月21日 人民银行发布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公告,决定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2005年7月21日19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邮政体制改革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对目前仍在征收出口关税、2005年7月20日起受欧盟进口数量限制的17种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7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元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公告,决定清理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不能纳入近期电力规划的违规项目。第一批叫停32个违规电站项目。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
全国煤炭工作会议于7月21-2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了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全力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筛选长期亏损、长期微利或跳跃式赢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作为反避税审计对象,进一步提高反避税工作质量。
我国将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在城乡规划方面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7月23日 国务院于7月23-2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强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
7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颁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7月25日 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正式启动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0.7元/斤,与去年相同。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监察部、财政部共同印发《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
7月26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研究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草案)》。
7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布。
7月29日 建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银监会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
7月30日 国务院公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月1日 大陆对15种原产于台湾的水果正式实施零关税措施。
8月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大幅度提高境内机构经营项目外汇帐户限额,将境内机构经营项目外汇帐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
8月8日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公布。
8月9日 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发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10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部署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救援处理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草案)》、《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上海浦东正式挂牌成立。
8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
商务部发布2005年16号令《汽车贸易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月14日 温家宝总理在长沙主持召开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强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8月15日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决定自8月22日起,将氧化铝(含铝矿砂)和铁合金矿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国家不再审批新的加工贸易合同。
8月17日 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的鞍本集团成立。
8月18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草案)》。
8月21日 保监会颁布《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8月22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开发区清理整顿的审核原则和审核标准。
8月23日 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启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提请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拟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
证监会等五部门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决定即日起上调境内商业银行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8月24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结今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部署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8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成品油出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今年底前控制成品油出口,保证国内供应。
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禁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人民银行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8月31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
9月2日 国务院公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分别自2005年12月1日和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9月4日 证监会正式公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9月5日 商务部与欧盟委员会签署《磋商纪要》,商定采取过渡性灵活措施,妥善解决输欧滞港纺织品问题。
9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范围。
9月7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案(草案)》。
9月9日 国资委公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9月10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9月13日 温家宝总理在广东考察时指出,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视野要宽,思路要新,起点要高。
9月14日 温家宝总理在深圳召开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把创新作为特区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
9月18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9月21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教育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9月22日 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9月23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
商务部公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
9月28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第四季度经济发展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40%左右,降价金额约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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