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4月12日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召开的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自律工作会议上,协会全体会员单位重新签署了《诚信公约》,并首次签署了《自律协议》。
《自律协议》约定,严格执行佣金自律规定,佣金标准按场内交易不低于2.8‰,场外交易不低于1.8‰执行;不得采用年费制等方式降低佣金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本营业场所外设立任何性质的宣传服务网点,自觉接受同行监督。在投资者申请撤消指定交易、办理转托管的过程中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拖延时间,办理期限不得超过三天。统一收费、明确收费项目和记账科目,不得以“其他收费”囊括所有收费项目。
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称此举是为了促进辖区内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会员单位服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