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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券商处置将有章可循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于扬 2006-05-26 1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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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昨日发布《进入风险处置程序证券公司信息系统交接技术指引》
  本报讯 证监会昨日发布《进入风险处置程序证券公司信息系统交接技术指引》。根据《指引》,托管工作分为准备期、交接期和稳定期。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故障事件的危害和影响,《指引》还要求,应制定出被托管机构信息系统故障的应急预案。
  《指引》要求,进入风险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在托管期间,各方必须顾全大局,按照统一部署,做好信息系统的风险防范工作。托管机构应在托管工作组下设托管信息技术组,技术组负责制定信息技术的托管方案,对信息技术托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同时还要负责对信息技术托管中出现的风险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应急预案并对发生的风险事项及时研究处理。
  根据《指引》的界定,托管工作分为准备期、交接期和稳定期。在准备期内,托管机构要成立技术组,制定出信息系统托管方案,并组织托管队伍。技术组还应对被托管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形成初步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初步的应急预案。对较为严重的风险情况,技术组应及时报告托管工作组。
  在交接期内,双方要做好管理交接和系统交接。管理交接包括人员交流、印章交接、管理制度交接等;系统交接按总部、区域中心及营业部、服务部分别进行,交接工作包括系统备份、密码交换、用户权限核查、核查历史数据等事项。
  稳定期是指托管机构已与被托管机构完成交接工作,双方共同维持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的时期。托管机构在稳定期的主要技术责任是对系统进行风险检查,消除系统隐患,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同时按照托管工作的进度要求,做好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的系统准备和上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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