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广发证券接收第一证券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雪来 2006-06-05 07:57: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从2006年6月2日收市开始,广发证券已组成专门的收购接收小组进入第一证券总部及各下属营业部进行有关接收工作,组成托管小组进入珠海国投、特投营业部进行托管接收工作。
  据悉,2006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广发证券收购第一证券证券类资产并承接相关证券业务,并于收购完毕后撤消第一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由此,广发证券获得第一证券三个通过发审会的IPO项目,获得下属16家证券营业部、5家证券服务部,并对第一证券托管的珠海国投、特投的5家营业部实施托管经营。
  第一证券于2003年正式成立,由海南第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共同出资6亿元组建而成,总部在珠海。目前已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设有16家证券营业部,5家服务部,并托管5家营业部。据2005年未经审计的年报显示,第一证券去年亏损5504.96万元,负债总额为8.108亿元,但净资本额仍达到2.55亿元。
  通过此次收购,广发证券受让第一证券包括经纪业务及投行业务在内的证券类资产,妥善安置客户和员工,并不承接第一证券的任何债权债务和经营损失。转让过渡期为自2006年6月2日(移交基准日)起30个自然日。
  专家认为这是一次在风险券商处置中通过市场化方式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的收购行为,这与近两年来证监会处置风险券商采用的通过行政关闭或者行政整顿先期托管进而收购转让的方式不同,是风险券商处置的一次创新。
  作为收购方的广发证券是我国首批创新类券商,公司总部设在广州。自1994年以来,广发证券已经连续十二年进入全国十大券商行列,是一家业务品种齐全、管理规范稳健的全国性大型证券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