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证券公司的代表昨日齐聚京城,就贯彻刑法修正案(六)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新修正案的施行,为建立守法的、和谐的社会,提供了适时、有效的保障,下一步将予以坚决落实。一些代表还对下一步具体的司法实践和配套法规的建设提出建议。
新刑法为市场创新扫清障碍
中金公司代表表示,此次修订在两方面有重大突破。一是将合法市场交易与非法操纵进行合理区分,加强了对非法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证券、期货创新业务开展提供的有力支持。二是严格了托管义务,填补了长久以来存在的受托机构“挪用”客户财产的漏洞,增加了客户委托、信托财产的安全性。
还有代表认为,随着监管机构新的调控制度的出台,今后一些原本很容易导致市场操纵的交易行为,今后可纳入合法的框架下有序进行,比如融资融券业务。特别是增加了以欺骗手段获得贷款等罪名,为券商日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
有关规定还需明确和配套
不过,对于“擅自运用”客户财产有关条款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代表指出,“擅自运用”到底包括哪些方式,与以前规定的“挪用”有何不同,目前还没有明确界定。哪些行为属于构成犯罪的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的行为在实践中很难判断。
华泰证券副总裁张海波还建议,本次修订将洗钱犯罪的领域扩大至证券领域,但目前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来约束资金的存取和管理。因此,如何界定资金的性质,防范洗钱犯罪成为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之一。他希望尽快弥补立法空白,建立与刑法配套的法规体系。
为市场参与者敲警钟
华泰证券有关人士认为,这次修订将一些原先规定不明但普遍存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如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罪等,这有效地厘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敲响了一记警钟。
中银国际代表表示,新修正案加大了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这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非常必要的。
民生证券代表表示,下一步,民生证券将使全公司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严格按法律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