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19券商未按时披露半年报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何力光 2006-07-31 10:48: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本报讯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披露2006年1至6月份财务报告情况的公告》,有19家证券公司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半年财务报告。
  《公告》中披露,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67家证券公司中,有46家在2006年7月20日前上报了2006年1至6月份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经批准成为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29家财务公司全部在2006年7月15日前上报了2006年1至6月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公告》中披露本次信息披露中:一、中信证券公司和宏源证券公司属上市公司,按规定可豁免信息披露。二、未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相关信息的19家证券公司情况如下:湘财证券、北京证券、华安证券、华龙证券、中富证券、金通证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信息,上述6家证券公司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信息的原因向市场做了说明;大鹏证券、汉唐证券、广东证券、广发证券、闽发证券、西北证券、天一证券、北方证券、恒信证券、第一证券、昆仑证券、中关村证券、世纪证券等13家证券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信息,未向市场做出说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