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周勤业:大股东要为独董知情创造条件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6-08-01 10:01: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日前在上证所举办的2006年度第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上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应为独立董事具备知情权创造条件。
  周勤业评价说,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颁发近五年时间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按照文件精神,聘请和配备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客观地分析,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队伍的构成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事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占的比例较大,从事中介服务工作的会计师、律师等也占一定的比重,而上市公司急需的专家型企业管理人才相对不足。今后应提倡适当增加管理型人才在独立董事中的数量。
  周勤业提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具有公司治理能力和知情权。他说,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精神,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专业委员会中的作用,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出谋划策,对全体股东负责。同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应为独立董事创造条件,使独立董事真正具备知情权,发挥知识优势参与公司治理。
  培训中,周勤业还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除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纲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参加任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外,还应该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要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