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暂时不得参与关联证券公司所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申购。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日前针对中信建投《关于股票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有关问题的请示》,公开发出了《关于证券公司参与申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有关事宜的答复意见》。
《意见》提出,网上定价发行时,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可以申购关联证券公司所承销的证券。但在申购时,应比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并将相应的决策文件及申购情况向证监会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备。
有关人士介绍说,《意见》虽是针对中信建投的一个回函,但公之于众,也是借个案的形式来阐述原则。其把握的主要原则是,券商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配售明显属于关联交易行为,故应予以禁止;而参与网上申购,由于申购条件比较公平,参与申购的各方机会均等,故予以放行,但为控制风险,仍然要强调决策机制和披露程序。
业内人士分析道,目前一些规模较大的券商在这方面的运作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不能排除个别券商暗中进行这种操作。
“理论上存在的可能是,如果关联方确认发行人质地较好,后市表现乐观,则在网下申购时,券商自营可以通过关联方的关系,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名义,或通过组织资金提高资金申购的额度等各种手段,提高获配的份额。待配售股份解冻后,由几家共同分享因此获取的溢价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