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本报讯 为了规范融资融券业务试点,防范出现新的风险,上海证监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各证券经营机构严禁开展违规融资业务。
在《为了规范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严禁开展违规融资业务的通知》中,上海证监局强调,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证监会批准。具备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条件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应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符合要求的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申报材料。
通知指出,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经营机构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不得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监管服务;不得代客户实施强行平仓等证券交易行为;不得违规从客户账户中存取资金,未经客户本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移客户账户中的资金或资产,不得擅自修改资金账户名称等;严禁证券公司以营业部名义拆入、拆出资金。
某证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通知非常及时而且切中要害,上海证监局的“八个不得(严禁)”将很多证券公司的违规融资业务扼杀在萌芽当中。他告诉记者,融资融券业务尚未试点,非法融资业务却已先行。部分证券公司由于按捺不住利益的驱动,早就开始打着“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旗号,为客户违规开展融资业务。
近日有投资者向记者举报,某投资咨询公司以为某证券公司代理办理融资融券业务为由,非法向客户提供融资和融券业务。目前融资融券只有创新试点券商才有资格做,而且目前该项业务尚未正式启动。
上海证监局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对违规融资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到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强调,将对自查情况组织抽查,一旦发现有新的违规融资行为,将对有关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