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S爱建公告称,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爱建证券新涉一起诉讼案件。10月9日,爱建证券收到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
原告岱山信用社的诉讼请求是:判令爱建证券向原告返还48480手“010203”国债,或按本案判决生效之日前该品种国债的最高市值赔偿原告的损失,及2003年4月18日起至该品种国债返还之日的派息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
本案审理及裁决情况为,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9月28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对已查封的爱建证券所拥有的名都城25套房屋在被执行完后,对其剩余部分的房产予以查封,未经许可不得办理抵押、过户、转移手续。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谈及本案对S爱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S爱建表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爱建证券的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已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因此本案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