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发生违规占款等问题,一经发现将立即立案稽查
宁波证监局局长吕逸君在日前召开的宁波上市公司第三季度董秘例会上,向宁波20家参会上市公司强调,对不能按时在今年内清理完成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欠款的公司,宁波证监局将对相关公司进行立案稽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据了解,宁波目前只有*ST成功一家公司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问题。
吕逸君强调指出,宁波证监局对辖区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将坚持“依法监管、主动监管、严格监管和有效监管”的监管理念。在监管方式方法上,将做到三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监管关口前移。做到有疑必查,有事必谈,有错必究。二是更加注重稽查提前介入的方式。对于有令不行,或者初步判断存在较大违法违规可能性的公司,将及时采取稽查提前介入的方式;对新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信息披露等问题,一经发现即采取立案稽查措施。三是更加注重追究责任人责任。今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事项的,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和非行政处罚时,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即责任追究到人。
宁波上市公司目前已经达到20家。截至2006年中期,19家上市公司总股本达66.96亿股,总资产达到47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86%和11.48%;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25亿元,净利润8.09亿元,每股收益0.12元,均好于去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