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6)》指出,截至2005年底,我国对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同时,还率先在重组类证券公司中推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防止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平台,采取股东注资、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华夏证券、北京证券、天同证券、西南证券、新疆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并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指出,2005年全年共处置了13家高危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积累的风险已经得到初步化解。
另外,金融对外开放的程度也不断提高。截至2005年底,证券业有外资参股的证券公司7家,外资参股和合资(中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家,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32家。业内人士认为,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大大增强了市场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