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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试点大门将向合资券商敞开 另类身份望改变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卢荣 2006-11-30 1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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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公认,合资券商在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财务指标等多项指标上行业领先创新试点大门将向合资券商敞开
  本报讯 合资券商既非创新类或规范类,也非风险类券商的“另类身份”将得到改变。
记者日前获悉,某合资券商将率先获得创新试点的资格。业内指出,一旦合资券商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将在资产证券化等众多领域获得业务发展的机会,合资投行的生存困境有望得到解决。
  据了解,合资券商长期以来处于尴尬地位,在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思路中,合资券商既不属于创新类,也不属于规范类,而其作为新成立的证券公司,自然也不属于风险类券商。据悉,目前我国的合资券商共有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新北京证券(即瑞银入主后的北京证券)等五家。
  身份的尴尬给合资券商的业务开展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某合资投行营销部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在开展业务的时候,经常有竞争对手攻击其属于非创新类券商,导致他们在很多项目上碰壁。
  一合资券商负责人也表示,在企业心目中,创新类和规范类就是优秀券商的代名词和标志符。公司若不能参与创新类和规范类的评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投行业务创新,十分不利。他认为,随着行业综合治理的完成,社会各界对于证券公司的信任度在回升,资本市场的业务创新日益成为证券行业发展和提升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这也将进一步促使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向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集中。因此,若被排除在创新类和规范类之外,将对合资券商的社会公众形象和业务拓展带来严重影响。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员蒋健蓉指出,规范类券商,特别是部分创新类券商利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给予的政策机遇,公司规模迅速壮大,各项业务得以拓展。但合资投行由于其特殊身份,一直无法与这些证券公司同台竞技,发展速度远远落后。如果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巨大成功之后,还不给合资投行“另类身份”正名,对其发展非常不公平。
  业内公认,合资券商在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财务指标、投行业务等多项标准中都属于行业的领先水平。合资券商一旦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其业务发展空间将得到很大的拓展。据介绍,这些业务发展机会包括资产证券化、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等。
  蒋健蓉也指出,一旦合资券商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创新业务将成为其未来重要的利润源泉。而且合资券商将凭借其外资母公司的强大背景和经验,在创新业务领域对内资券商形成强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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