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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券商理财细则:规范类券商备战集合理财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陈劲 2007-02-27 1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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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证监会拟订的《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不日将正式出台,规范类券商将可以和创新类券商同台竞技。对此,多家规范类券商负责人表示,“早就准备好了,只等批文一到,即可推向市场。”
  事实上,一批规范类券商对此已做了相当的准备。
  联合证券常务副总裁孟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上都做了准备工作,比如资产管理部,只要监管层一放开集合理财,公司具备相关资格,公司就将准备上报相关材料。
  长城证券总裁黄耀华亦表示,公司正根据新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加紧研究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争取早日申报并发行。据悉,长城证券早在去年8月就召开了“长城长一号”集合理财产品论证及营销研讨会议。此外,第一创业证券、国海证券的集合理财产品亦正在积极准备之中。
  “集合理财是券商新的利润增长点。我们十分看好这块业务的发展。”一家规范发展类券商总裁表示,作为一项创新业务,集合理财业务涉及人员机构配置、产品研究开发、营销网络建设、投资决策管理,有一套较为复杂的流程,仓促上马不仅无法做到有效的风险控制,而且能不能发行成功都是个问题。他还表示,根据监管层的思路,应该会首先允许规范类券商发行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这是考虑到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不能投资于风险较大的二级市场,整体风险相对可控。据此,该公司目前的主攻方向就是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的设计开发。此外,与一些银行的渠道合作谈判亦已经启动,希望尽快理顺营销网络,届时新产品推出可以顺风顺水,销售火爆。
  不过,多家券商负责人均表示,从创新类券商开展集合理财的经验来看,开始将仅有少数几家规范类券商可以获得集合理财业务资格。他们认为,监管层的想法可能是考虑到风险控制的问题,这里包括券商整体风险的控制和集合理财风险的控制。据悉,目前部分规范发展类券商还只是通过了五项内控评审,客户保证金第三方独立存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有待提高。同时规范发展类券商的资本规模较小,对集合理财蕴涵风险的承受能力也是监管层着重考虑的问题。
  部分规范类券商对集合理财摩拳擦掌,另一些券商却对此反应冷淡。一家规范发展类券商表示,资产管理不是他们的强项,公司的规划是,大力发展以金融产品开发和销售为主的投资银行、收购兼并、固定收益和证券经纪等卖方业务,逐步减少证券投资和传统资产管理等买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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