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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着力打造高质量北京板块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尧 2007-04-17 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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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北京证监局组织召开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辖区93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代表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北京证监局局长张新文传达了全国金融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回顾和总结了辖区资本市场发展状况。他指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机构投资者逐步壮大,证券法律环境改善和健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以及规范运作压力增大,上市公司质量将有待进一步提高,必须抓住机遇,在不断发展创新中解决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
  局长助理杨琳通报了2006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证券市场形势和任务。据了解,目前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总股本7964.99亿元,占全国51.77%;总市值61682.84亿元,在全国的比重达到41.99%,可以说北京板块对我国证券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为此,北京证监局今年提出了“夯实基础、再接再励打造高资本市场质量北京板块”的工作目标。
  据悉,北京证监局今年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即全面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防范违规资金占用行为回潮;做好股改后续工作,督促股东履行承诺;严格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作好新会计准则实施工作,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继续开展董事、监事常规培训和专题培训,完善教育引导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证监局提出今年将重点开展对辖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的监管工作,目的不仅要使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显著提高,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上市公司工作透明度有明显提升,还要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工作有广泛的认同。而后者是北京证监局根据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的特点提出的一项新要求。据悉,该项监管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要求上市公司在5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要求上市公司在9月底前设立专门评议电话和网络平台,并要求接受评议时间不少于15天;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要求公司在10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北京证监局还将就此项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辖区上市公司采取包括现场检查在内的多项监管措施逐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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