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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或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周良 2007-06-26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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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和曼德尔森前不久的会晤,似乎取得了除“12项共识”之外更具深远意义的成果。本周,有海外媒体报道称,欧盟正在考虑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专家指出,果真如此,中国今后在与欧盟的反倾销等贸易问题上将处于更加主动的地位。不过,欧盟提早在2016年大限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必定也有所“企图”,首当其冲的就是可能以此为筹码换取中国更大程度开放市场,特别是服务业。
  或有效减少对华反倾销
  有海外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报道称,欧盟正在讨论一项关于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政策,不过报道并未透露更多的细节。欧盟在1998年首次将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中删除,同时开始视中国为转型市场经济国家,随后在1999年开始对中国单个企业给予单独的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对贸易来说是个重要问题,这应该是个好的动向,特别是在反倾销方面。”复旦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的戴炳然教授对记者说。他分析说,由于欧盟很长时间内都把中国按计划经济国家对待,因此,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方面,中国一直“相当吃亏”。
  所谓倾销,就是指一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低于其国内售价。不过,由于欧盟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调查反倾销时,欧盟并不以中国国内商品的售价为参照标准,而是选取一个欧盟认可的市场经济国家同类商品价格为标准,譬如印度或土耳其。由于中国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较大优势,这些第三国同类商品的价格往往都要高于中国国内,所以,欧盟就很容易判断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进而被征收惩罚性关税。
  中欧虽互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但欧盟却是对中国实施贸易救济工具最多的WTO成员国,仅在2006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就超过130起。有专家估算,仅反倾销一项,每年就对中国对欧出口带来5%左右的损失。据中国海关统计,欧盟目前是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前5个月的双边贸易总值达到1298.7亿美元,增长29%。中国也已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只为换取更大市场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欧盟一直以中国未能满足欧方设定的5个标准为由,拒绝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在中国入世之后,欧盟在2004年发布了第一份市场经济评估报告,而在前不久欧盟委员会递交给中国商务部更新评估报告中,欧盟仍认为,中国仅满足其设定的市场经济地位5个标准中的一个。
  按照中国2001年入世时与各方的协定,中国同意在15年内仍被视为转型经济体,在2016年后则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在15年没有到期之前,中国想被认同为“市场经济地位”,必须经专门审核。从这个意义说,欧盟此次可能是提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不排除欧盟方面会提出他们的要价,比如市场准入、知识产权等,或者是金融服务开放。”商务部的一位贸易专家说。在中欧贸易不断增长、顺差持续上升的背景下,这样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按欧方统计,去年中欧贸易顺差为1280亿欧元,今年则可能达到1700亿欧元。
  事实上,据知情人士称,欧盟考虑提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本意就是,在市场经济地位“仍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将其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要求中国向欧洲公司开放更大市场———尤其是在服务领域。曼德尔森就表示,中国应该从欧洲进口更多的商品,特别是让服务类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比如在电信市场方面。
  对此,戴炳然表示:“贸易谈判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妥协、相互交换的过程,况且从长远来看,中国完全开放市场也是迟早的事。”
  即便在欧盟内部,也有不少官员认为,中国在市场开放方面已经取得了真正的进步。针对欧方关注的贸易不平衡问题,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本月在布鲁塞尔期间就表示,中欧贸易总体是平衡的,欧方虽然在货物贸易方面存在逆差,但在服务贸易和对华投资收益方面占有优势,双方的经贸利益是总体平衡的。

  ■新闻观察
  中国获认市场经济地位概率几何
  ⊙本报记者 朱周良
  按照欧盟的最新评估报告,中国在欧方设定的5大标准中,只达到了其中一项。如今欧盟据称要考虑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最终可能性有多大呢?
  1998年,欧盟颁布了判定市场经济地位的5条标准,概括地说包括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平化、金融参数合理化五个方面。根据欧盟2004年的初次评估,中国只有第二条“在与私有化相关的企业运作中没有国家导致的扭曲,没有使用非市场的贸易或补偿制度”,即经济主体自由化的标准得到了认可。在最近提交给中国方面的更新评估报告中,欧方仍重申,中国未能满足余下4条标准。
  不过,这样的标准本身就备受质疑,并且在具体执行中,欧盟方面似乎也存在双重标准的嫌疑。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前不久就针对欧方的评估报告指出,欧方设置的技术标准本身就过于苛刻,技术评估过程也有诸多不妥之处。例如,评估报告在资料引用上有失公允,不能平等对待来自中国政府与来自其他渠道的材料等。
  商务部研究院的专家梅新育认为,欧盟制定的标准过分纠缠于市场经济的一些枝节特征,如货币可自由兑换、企业向海外转移资本和利润的自由等等。如果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衡量,欧美自己的农业部门也不属于市场经济,因为后者同样享受着政府的巨额补贴。
  而在另一方面,对于市场化程度不高于中国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如俄罗斯,欧盟却给予了特殊待遇,认定俄罗斯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也令人对于欧盟的这些所谓“技术标准”的客观性表示怀疑。
  不过,就目前来说,即便欧盟要认定中国是市场经济,在内部可能还面临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少数国家的阻力,这些国家还对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有关“中国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方面有长足进步”的言论表示不满。
  复旦大学的戴炳然教授认为,与中欧贸易中的另一个难题———武器禁运相比,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相对没有那么复杂,不需要得到全体成员的认可。“贸易政策只需在欧盟的层面操作,而武器问题则牵涉到太多方面。”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如果欧盟委员会有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意向,最终通过的可能性还是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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