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制度建设 落实监管措施
深市公司4555项制度文件已上网接受评议,已有3526人次、对237家公司作出评议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深圳证券交易所详细部署、细致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万科、新希望、金融街、西飞国际4家公司率先披露了自查报告,目前深市已有370家公司披露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共有4555项制度文件上网接受评议,共有3526人次、对237家公司作出评议。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治理是证券市场永恒主题,是后股权分置改革时代的重要工作。随着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的全面铺开,上市公司独立性、透明度有望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望提高。
及时部署 精心推进
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切实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精神,深交所4月份发出通知,详细部署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要求各上市公司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考虑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重要股东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交所特别要求他们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参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深交所要求各上市公司切实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在6月30日前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接待和推广制度,并报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备案。
为做好上市公司治理的评议活动,敦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公告,深交所还在官方网站(www.szse.cn)开设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门网页。网页设有“公司治理备查文件”、“公司治理情况评议”、“公司治理改进建议”、“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四个专栏。
截至目前,深市公司共有4555项制度文件已登录在网上,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评议,已有3526人次、对237家公司作出了评议。深交所表示,绝大部分深市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制度,尤其是长源电力、长航凤凰等公司在制度建设方面非常完备,制订了多达50余项制度,涉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等,体现出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活动的高度重视。
从四方面展开综合评价
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证券交易所肩负着综合评价的重任。深交所为此精心确定了综合评价步骤,将对相关上市公司提出整改意见。
深交所已要求各上市公司切实进行自查和撰写报告,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订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
在公众评议阶段,深交所积极收集公众评议意见,并及时将社会公众的改进建议反馈给各上市公司,供他们参考。从目前公众评议的情况看,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公司的治理情况。
在这次专项活动中,有些投资者给深交所发来了电子邮件,就活动形式、内容提出了意见。大多数上市公司已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也有部分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改进治理工作,出具公司治理评估报告。
与此同时,深交所为公众评议提供了方便的网络平台。社会公众在深交所官方网站进入“公司治理情况评议”专栏,即对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分,评议指标分为上市公司独立性、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公司透明度、公司治理创新情况。社会公众还可进入“公司治理改进建议”专栏填写对各上市公司的治理情况的书面意见及改进建议,由深交所及时反馈给各上市公司参考。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密不可分。上市公司治理是根本,往往表现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可以给监管部门认识上市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线索。基于此,深交所在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时,将参考日常监管情况,特别是公司平时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密切的问题,如大股东资金占用、独立董事制度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履行承诺情况。
此外,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深交所正借助证监局实地调查的监管优势,及时联系各地证监局,互相通报公司治理信息。深交所将通过收集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参考证监局实地调查结果,以及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公司自查情况等四大角度,对各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
公司治理常抓不懈
公司治理需要常抓不懈,这是深交所对于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基本认识。长期以来该所对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采取了多项强有力的措施,为这次专项活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应“制度先行”。早在2006年,深交所就连续出台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指引》等,对上市公司治理各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深交所还于2004年推出了《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着重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把关。在实际监管中,该所已对多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出异议函和关注函,极大地提高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督促其真正履行职责。
目前,深交所已明确将进一步加紧上市公司制度建设,要求各上市公司全面清理公司制度,建立、健全制度系统。
深交所还大力树立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公司治理经验,并加强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该所会在各方面予以支持,以切实体现“扶优限劣”原则。
对于这次专项活动,深交所正以开放的模式揭示公司治理活动全过程。深交所在网站记录上市公司开展此项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工作组织、活动安排、整改实效等情况;对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其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相关情况也将在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数据库中予以记载。
对于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深交所将根据其具体情况采取监管措施,如约见公司董事长、高管人员谈话提醒、发关注函、监管函,督促公司切实整改。对于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以及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上市公司,深交所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对于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以及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交所对其再融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行为进行重点关注和冷淡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