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今日在本报撰文指出,在证券公司转入常规监管阶段之后,要把打造和提升券商的风险管理能力作为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目标。风险管理能力强的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资格要优先审批、尽快审批,率先创新,最快收益。
黄湘平指出,风险管理能力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其实质就是从制度层面引入证券行业发展的风险管理,上下一心走好风险管理的新路子,真正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证券行业“规模小”、“体质差”、“发育不全”的问题。
必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集中度,解决行业的“个子问题”。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监管,通过行政引导、市场化配置的方式,将被处置公司的经纪业务、专业队伍、客户资源并入优质公司;鼓励资质良好的公司在行业内进行收购兼并;限制或暂停违规公司业务;风险管理能力强的证券公司,托管收购高风险证券公司,实现控股兼并,推动行业优化资源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