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摸底———公司整改———个人债权收购———创新、规范类券商评审,这是贯穿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一根主线。通过这一系列具体、扎实的工作,证券行业得到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行业格局重新确立。据统计,目前我国前十大券商在各主要业务领域中都几乎占据了50%的份额,市场集中度明显得到提高,行业格局日趋合理。
●摸 底
针对证券公司报送的信息长期严重失真的状况,证监会在2004年8月综合治理启动后,采取“讲实话、真整改、定责任、给时间”的政策,开展证券公司摸底工作,对摸底结果实行了由证券公司、证监局和机构部三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做法。2005年6月,摸底工作基本结束。证券公司底数的基本清晰,为实施综合治理其它各项措施打下了重要基础。
●整 改
根据摸底结果,证监会督促证券公司制定措施切实可行、进度细化到月、责任落实到人的整改计划,按月核查落实进度,持续监督公司整改;对不按照计划整改的公司,立即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和重组工作。
104家证券公司中,中金公司等4家公司无整改事项;中信证券等76家公司全部完成整改;华西证券等3家公司基本完成整改,仅存个别事项正在履行相关手续;银河、西南、大通证券等21家重组、新设类公司已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正履行相关程序,将陆续转入常规监管。
●个人债权收购
2004年9月30日,四部委出台《个人债权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严格限定收购范围,并首次实施对个人债权打折收购的政策。这一新政策对以往金融风险处置的债权偿付机制进行了关键性突破,意义重大。
当年10月6日,证监会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收购政策的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决定立即斩断持续多年的违规资产管理业务,责令所有证券公司向当地证监局报备全部资产管理业务合同和账户;要求系统内有关单位严防证券公司资金链断裂,并切实做好对广大客户和债权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坚决维护证券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各地的社会稳定。
●证券公司分类评审
证监会在大力处置风险、强力督促整改的同时,积极推进行业创新发展。证券业协会组织业内专家按照严格标准,评审出29家创新试点类公司和31家规范类公司。对这些公司,证监会在业务创新、收购重组等方面,根据其自身条件,分别给予相应支持。通过分类监管、区别对待,有效地引导了证券公司的规范化经营,推动了行业资源向优质公司的集中,同时也在行业困难阶段改善了证券公司形象,增强了投资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