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近日透露,在证券业购并重组过程中出现的同门券商业务重叠的问题将受到规范,未来,同门券商之间的同业竞争将被限制。
近年来,随着证券业整合力度的加大,一家券商控股另一家券商或一个大股东控股几家券商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广发证券控股广发华福,华泰证券控股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控股中信建投、中信金通、中信万通,方正集团控股方正证券和泰阳证券,财富证券控股华欧证券,等等。由于这些券商基本上都是综合类证券公司,所以各自在业务上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合情况。如何处理同门券商之间的关系,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同门券商资源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而这一情况也引起了管理层的重视。权威人士透露,管理层将对同门券商同业竞争问题将作出明确规定,存在控制关系或受同一机构控制的证券公司不得经营相同的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随着同门券商有关问题的明确,诞生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这一特殊背景下的券商系公司将可能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券商之间进行吸收合并,取消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二是在证券公司集团化经营的框架内,将被控股的券商打造成专业化子公司,进行营业范围的变更。
事实上,券商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业内并不乏先例,早的有去年末广发证券吸收合并广发北方证券,近的有正在操作过程中的方正证券以新增股份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泰阳证券等。而转型为专业化子公司的做法,则恰好符合一些大型券商集团化经营的需求。据了解,为防范风险传递、提高金融效率,部分大型证券公司正在研究实行集团化经营的可能性,管理层也将允许部分实力较强、规模较大、规范的证券公司在自我判断、自主决策的基础上,将业务剥离出来设立专业子公司,专业子公司设立后,母公司不再经营与其相同的业务。
不过,有关专家也表示,目前一些券商对下属证券公司的持股比例并未达到100%,在未来同系券商的整合过程中,如何协调其他股东的利益,将是这些公司不得不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