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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以六大措施创新上市公司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金滔 2007-09-13 07: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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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赵立新昨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和发展工作会议上表示,成立3年多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新了监管理念,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取得显著的成效。随着近期创新措施的进一步完善,中小板市场发展的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宽。
  赵立新指出,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及相关市场主体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模式发生重要变化,因此,上市公司的监管面临新形势与新挑战。他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采取六大措施,以应对上市公司监管的新挑战。
  一是健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和相关市场主体提高规范运作程度。
  二是继续深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要加强与国资委、银监会等部委的沟通,建立信息沟通常态机制,起到“借力监管”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出台配套规定。如细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配套规则,尽快发布保险、银行、证券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同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重大信息披露前后的停复牌制度。
  四是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和董监事高管的行为。择机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准则》、《上市公司内控指引》等,规范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
  五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特别是财务顾问和保荐人的监管。研究制订保荐人持续监管工作规程,建立诚信档案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保荐人的监督作用。
  六是进一步规范并购重组活动。尽快出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管理办法》等规章。加强对并购重组公司的全过程和信息披露的监管,遏制违规炒作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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