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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证监局把上市公司治理活动落到实处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田立民 2007-09-20 08: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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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证监局今年以来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据悉,四川证监局成立了由杨勇平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并制定《四川证监局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贯彻实施意见》,以“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中心,将专项活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精心部署,积极推进,促使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今年4月初,四川证监局召开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部署会,对辖区上市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作了动员和部署,明确各上市公司董事长为该公司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公司在自查阶段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重点针对公司“三会”运作及内控制度建设、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公司独立性、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内容认真梳理,查找问题,不走过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明确进度、责任到人,全过程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做好公司治理的宣传工作。
  今年5月,四川证监局对辖区内各公司的自查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指导。在公司逐条梳理自查的基础上,各监管责任人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对公司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提出修改建议。经过反复沟通、修改,有的公司甚至数易其稿,最终在月底前全部公司形成正式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挂网公告,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从6月起,四川辖区内上市公司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入逐家现场指导验收阶段。为了突出检查重点,统一验收标准,四川证监局专门制定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指导检查方案》并组织全体监管责任人学习掌握,明确了现场指导验收的步骤、关注重点和时间安排。按证监会要求,在指导验收过程中,以全面检查为原则,对重点公司、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上分阶段、分步骤,对早自查、早整改的公司,进行早检查、早评价。从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文件精神着手,结合公司日常监管要求,以历年对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为突破口,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深入。另外,四川证监局还要求公司通过公开电话、邮箱、网络交流平台,举办公司治理报告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社会公众的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四川证监局也公开设立专门邮箱,广泛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积极互动。
  截至目前,四川辖区内63家上市公司中,除新上市的高金食品外,其余62家公司已披露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并就此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评议;工作小组已对18家公司完成现场指导验收工作。按证监会要求,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将于10月底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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