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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眠账户10月8日起退出交易系统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商文 2007-09-27 07: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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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昨天发布《关于休眠账户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的提示性公告》,自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将被另库存放,退出交易系统。投资者若想恢复使用须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
  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
  《公告》要求,休眠账户由各证券公司按照上述标准并结合其所管理的投资者账户实际情况加以确定。证券公司在2007年9月28日前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对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单独管理,并将已在其柜面交易系统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登记结算公司。
  2007年10月8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对各证券公司报送的休眠A股账户以及无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的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实施另库存放,并将另库存放的休眠A股账户数据分别发送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目前,投资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账户指定交易或原委托交易证券公司查询其A股账户与资金账户是否属于休眠账户以及是否被证券公司在其柜面系统另库存放。10月8日后,投资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向任意证券公司申请查询其A股账户是否在登记结算系统中被另库存放。
  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退出交易系统,投资者只有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后才能恢复使用。
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可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按照相关流程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证券公司不收取手续费。
  具体来说,自2007年10月8日起,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中登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指令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恢复交易权限,次一交易日该A股账户可正常使用。
  《公告》指出,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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