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三季度开始,所有证券公司将统一实行新会计准则,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新准则在金融资产类别的具体划分上存在着一定的伸缩空间,证券公司如何对自营证券等资产进行分类,将最终决定证券投资浮盈收入是否计入当期利润,从而对三季度利润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现行制度下,证券公司的金融资产一般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历史成本法计量,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将有大量的金融资产改按公允价值法进行计量,而自营证券无疑占了这些金融资产的很大一部分。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自营证券可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获取短期利益为目的、公允价值可以持续获取的资产,该类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有意图、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资产,该类资产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损益的确认与现行制度基本相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持有意图不明确的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并不影响当期利润。
“从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看,券商在对自营证券的分类上是存在一定的弹性的”,东方证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耿芥表示。他认为,尽管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不同的分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持有意图和风险管理目的的不同,有些自营证券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实都是可以的,而这种分类的不同将决定自营证券浮盈是计入当期利润还是净资产。券商若将部分自营证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达到推迟确认收益或损失的目的。
2007年,沪深300指数的涨幅达到了48%,券商自营业务的实际盈利和浮动盈利应该相当可观。国泰君安研究所证券业分析师梁静表示,对于那些自营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来说,如果把自营证券全部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当期利润将出现明显的增厚。
而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券商对自营证券的分类,其实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些公司当期利润的测算,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判断前,一定要考虑到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