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3%侨城HQC1尚未行权 深交所要求会员督促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金滔 2007-11-22 07:30: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会员督促侨城HQC1持有人及时行权。
  侨城HQC1认购权证自11月19日开始行权,行权期为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据深交所统计,截至11月21日收市,侨城HQC1权证在三个行权日累计已申报行权比例约为97%,尚有3%左右的权证持有人未申报行权。其中,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的客户持有的未行权侨城HQC1稍多。
  由于侨城HQC1权证行权期将于11月23日结束,如不行权可能导致持有权证的投资者遭受损失。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督促下属营业部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资料、跑马灯广告提示、电话联系、网上提示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侨城HQC1权证的每位持有人全面介绍行权相关业务规则,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及时参与行权,避免由于错过行权期而遭受不必要损失。
  三只权证进入行权期 投资者要理性行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