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副总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马莉昨日透露,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作为长江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正在试行内部合伙人制,运行半年来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目前,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已经实施《内部合伙人制度试行管理办法》和《职级、薪级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表示,投行作为证券公司的核心部门,需要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但股权激励目前还受到限制,因此希望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探索在子公司独立平台上创立合伙人制度,进行国内投资银行管理模式的一种新尝试。
这一制度确定了三大宗旨:与客户共生共长、与股东共享共赢、与同事共济共赢。在实际运作中采用模拟股份制,保荐人体系由助理经理、董事总经理、合伙人组成,从而具有较大的晋升空间;合伙人年终参与享受整体收益,合伙人最终拥有公司的业务决策权利、资源分配权,以使得公司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