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五部门提出,形成调控合力,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昨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切实落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巡视员罗国三昨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建议,将报请国务院批准执行。修订后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可能近期推出。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前的投资形势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投资仍在高位运行,新开工项目增加过多,投资反弹压力加大,加大了控制投资总规模的难度;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投资增长仍然过快;违法违规建设情况仍较严重,投资膨胀的土壤依然存在,造成投资冲动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果投资增长过快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是严控投资过快上涨、实现宏观调控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投资建设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环节。要把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过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作为促进宏观调控目标实现的过程,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的过程,作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
会议要求,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投资管理,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三是加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调控合力;四是要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向社会公告;五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过程管理;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分别就各自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发改委投资司副巡视员罗国三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并不是限制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要建立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来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而不是靠一次性的清理检查来达到目的。要尽快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两高一资"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纳入核准目录范围,即由现行备案制改为核准制。
此外,要全面修订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这一制度至少包括三方面:一是调整制度设计,使资本金制度对企业的约束通过其他方式(如信贷等)来体现;二是调整资本金范围,规定哪些资金可以作为资本金;三是调高"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