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家资信评级机构日前正式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标志着资信评级机构已经纳入了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系,成为继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后的第四类正式会员。
资信评级机构正式纳入协会自律管理体系后,协会将在其网站上披露评级机构的相关信息,增进社会对评级机构及其业务的了解,促进评级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在协会网站首页中设“证券评级机构信息公示”栏目,公示内容包括会员代码、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姓名、实收资本和净资产等;其次是在协会网站首页设“证券评级”菜单,包涵评级行业相关公告,各家评级机构的评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2007年9月1日,《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开始实施。依据《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先后核准中诚信、鹏元、新世纪和大公国际等四家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
根据《评级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评级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以及上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等。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评级机构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并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协会制定证券评级机构的自律准则和执业规范,对违反自律准则和执业规范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并建立证券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资料库和诚信档案等。同时规定资信评级机构取得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后,应将其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及其变更情况向协会备案,并通过协会网站、本机构网站及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告;证券评级机构所采用的对评级结果准确性、稳定性进行验证的统计方法和统计结果也应通过协会网站和本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告。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评级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组织行业制定证券资信评级信息备案和披露规则、执业人员管理规则、资信评级业务规范等自律规则,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证券资信评级行业的自律管理体系,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行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