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机构监管思路明确:业务牌照管理、合规管理、产品创新等力争取得突破
作为证券机构监管全面转入常规监管的开局之年,记者日前获悉,2008年证券行业将在业务牌照管理、合规管理、业务、产品创新等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证监会机构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 年机构监管工作要点》和《关于证券公司全面落实基础性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的通知》的函”,明确提出了2008年的机构监管思路及工作要点。
监管部门明确,2008年将主要围绕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各项基础性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常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果;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合规经营、良性竞争、有效控制风险;加快形成行业自主创新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在机构监管基础性工作的落实方面,证监会机构部明确提出,应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分类评价机制,根据分类监管办法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政策,完善与分类结果挂钩的配套措施,通过分类评价促进证券公司提高合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业务牌照管理方面,将在落实证券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业务牌照管理办法,以及新的业务牌照许可标准和准入条件。同时,与净资本等风控指标以及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相结合,实施证券公司业务牌照的持续管理。对出现违规经营、监管指标不达标等情况的,及时采取暂停、取消单项业务许可等监管措施。
为了支持证券行业自主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创新机制,证监会机构部将鼓励和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通过产品、业务、组织体系、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创新及收购兼并不断做优做强。积极探索和总结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动力的行业自主创新的路径和适应行业创新发展的监管原则和对策,实现行业自主创新与行政有效监管的良性互动。
同时,继续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QDII 和金融期货相关业务;规范发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推进下一阶段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适时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针对证券行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面临的新情况,证监会机构部将着手准备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实际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管。研究、完善证券公司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监管,支持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稳妥实施“走出去”开展跨境业务的战略。加强内地与香港机构监管的合作与交流。
此外,积极探索上市证券公司的有效监管方式。加强对证券公司激励机制、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建立证券借贷平台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等工作也被列入了今年机构监管的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