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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成立"投资者教育部"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8-02-29 07: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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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推进投资者教育,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新成立了投资者教育部,进一步实行投资者教育工作专门化、职能化、常规化。
  2000年10月,上证所在业内率先成立“投资者教育中心”,此次进一步专设部门成为该所推进投资者教育的又一重要举措。据介绍,投资者教育部主要职责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制定投资者教育计划,组织实施面向广大投资者的日常性的各类教育活动。二是面向上证所上市公司、会员公司,组织开展证券市场法律制度、自律管理规则及新产品、新业务培训,增强其自觉教育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规划、协调、推进上证所市场服务工作,实现投资者教育与市场服务的有机结合。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证所的投资者教育起步比较早,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上证所投资者教育部成立后,2008年将是其独立开展工作的第一年,重点将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是梳理、分析各类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和实际需求,对投资者教育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第二是着重明确上证所与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不同主体在投资者教育工作中的关系和分工;第三是健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与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业协会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并建立推动会员公司、上市公司履行投资者教育和服务职责的督促检查机制;第四是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力量和社会机构的作用,整合各类可以有效使用的市场资源,在此基础上,搭建和优化投资者教育平台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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