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
“在促使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机制,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方面,应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要突出抓好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结合新会计准则实施,推动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有效披露;第二,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间的关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进一步加强与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管协作;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监管。”——范福春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铁腕”人物,范福春在推进上市公司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投资者教育、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以及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范福春一直强调,应继续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从多方面着手,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和治理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在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之前,范福春曾任中华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处长、副部长;1993年开始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部主任;1997年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党组成员;2000年7月任党委委员,2002年7月兼任纪委书记;2003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