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今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和管理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的无异议函》,对公司以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绵阳基金、以及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管理公司无异议。
根据该无异议函: 中信证券不以任何方式对绵阳基金出资人的投资收益或者赔偿投资损失作出承诺;同时中信证券将适时对净资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监控,在目前监管部门所允许的范围内,把绵阳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额合计,控制在公司净资本的15%以内;公司将健全和完善对管理公司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严密的防火墙,在人员、资金、业务运作等方面实现法人隔离;健全制度建设,严格控制经营风险、道德风险、财务风险,切实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润冲突和“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