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翀 2008-04-11 07:47: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证监会10日在其网站公布了《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规定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委的7项职责。
  《办法》规定,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认定规则;草拟与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听证有关的规定、细则;审理稽查部门移交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听证;拟订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意见;必要时对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函;监督、检查、指导证监会系统的行政处罚工作。
  中国证监会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人。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实行“主审-合议”的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由一名委员主审,两名委员合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行政处罚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专家由行政处罚委员会从立法、司法、行政及教学科研等单位中聘任。受聘专家以个人身份发表专业咨询意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