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于5月29日至5月30日在北京举办首期贯彻《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培训班。
此期培训班共有85家证券公司的295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期间,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到会并就条例贯彻及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问题与学员进行了深入座谈。证监会风险办主任吴清、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处长高燕凌出席培训班并讲话,证监会机构部陈华平同志、证监会风险办李志斌同志分别对两个条例进行重点解读并答疑。
此次培训班采取授课与讨论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向学员讲解《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和法条要点;对两个条例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和现场答疑;组织学员和有关专家就两个条例进行分组讨论;对学员掌握两个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