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提升辖区整体行业形象,上海证监局召集辖区证券公司,以“和谐、创优、发展”为主题在本报集中刊登公告,通过“满意服务在证券”的承诺,督促其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落到实处。
本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上海地区十二家证券公司关于不合格账户后续规范工作的公告》、《致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和《上海地区十三家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满意服务”承诺书》。
具体内容是:各证券公司根据《不合格账户规范工作指引(第三号)》的最新规定,将各类不合格账户的规范流程和投诉处理途径进行公示,并提醒在8月1日后需到登记公司自主规范的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尽量在此之前完成规范,避免造成后续工作的不便。同时,为维护证券市场平稳运行,各证券公司将《风险提示函》、《买者自负承诺书》中的内容在提炼整合后予以强调,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安全、资产安全和信息安全,并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营销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进行公示。此外,各公司还刊登“满意服务在证券”的承诺书,承诺经纪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及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内容。
本次公示自今日起分三天(7月31日、8月1日和8月4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