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齐下”大力发展合格投资人队伍
上交所拟引入投资者资格准入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张育军总经理在“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发展和完善国际研讨会”上建议,针对个人投资者投机性较强、交易频繁等问题,应当加快合格投资者队伍的建设速度。
张育军介绍,通过对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上海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结构和行为现状的深入分析发现,我国个人投资者总体上仍然不太成熟,不够理性,风险意识不足,无论从投资基础知识还是心理上的准备都不充分。
针对个人投资者队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张育军提出,应当加快合格投资者队伍的建设速度,“四管齐下”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创新形式,加强投资者教育。应当以培育理性、成熟、合格投资人为最终目标,结合投资者教育需求,围绕投资者知情权借助新形式、新渠道,开展投资者分类教育工作。
上交所已于年初专门成立投资者教育部,一方面建立会员单位投资人教育联系人制度,推动其切实有效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利用投资者教育网络平台,直接面向投资者开展有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多方面的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市场主体、社会媒体的沟通合作,建立教育信息共享机制。
其次,结合需求,开展投资者服务。上交所始终坚持“服务创造交易所核心价值”的理念,“心系市场、真情服务”,结合投资者需求,开展投资者服务,并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落实上交所《服务大纲》的要求:一是引导会员单位优化客户管理制度,进行个性化、分类投资者服务;二是跟踪分析研究投资者现状和行为,针对问题,制定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完善对投资人的服务;三是依托网站做好信息服务;四是优化“公共咨询服务热线”,处理好信访及来访接待。
此外,引入投资者服务质量标准制度,将投资者的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标准的重要参照指标。同时,成立投资者服务小组,实行“小组责任制”、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工作例会等制度,定期对投资者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第三,转变思路,加强投资者监管。与证券产品分类相结合,依照投资者的资产水平、知识与行业的参与程度等标准进行分类监管。上交所作为自律组织,将依法对投资者展开一线监管,拟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准确分析投资者特点的基础上,引入投资者资格准入制度。
同时,要继续加强投资者交易行为监管,强化各项处罚机制。除现有的账户关注、账户限制等手段外,还将引入“黑名单”制度。除对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冻结账户,限制交易之外,还要将其作为资格认证的限制性指标之一。此外,还将设立市场禁入制度,即对严重违法,不适合继续投资的投资者,责令其退出市场,禁止再次进入。
第四,制度先行,完善投资者保护。就是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一方面,完善法制建设,落实法治理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得投资者可以放心地拿起法律武器实现自身权利;另一方面,基于“个人是其自己利益的最好维护者”的假设,不断为投资者提供合理、高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同时,加大市场其他参与主体侵犯投资者权益的法律及道德成本,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秩序。上交所将把投资者教育、服务、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在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和会员单位的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并且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大力发展合格投资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