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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推进债市发展又有新举措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2008-10-08 0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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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相关费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明显加大了对债券市场发展的推动力度,继10月6日发布《关于企业债、分离债按证券账户实行净价交易等事项的通知》后,10月7日又向会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免收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相关费用的通知》,上交所对在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挂牌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券及回购交易,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免收相关交易费用。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此次免收的收费项目,为各交易参与人参与上述品种交易时应当向上交所支付的交易经手费、流量费以及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使用费和流速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各交易参与人于2008年10月6日至2009年11月30日,参与上交所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发生的上述交易费用,予以免收。
  《通知》还称,自2009年12月1日起,交易所对在上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债券现券交易或回购交易中,交易金额排名前50名的交易参与人,免收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的上述交易费用。另外,上交所根据债券市场发展情况,决定恢复或调整上述交易费用的收费。
  专业人士表示,大力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是上交所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配套措施不断完善,推进步伐有明显的加大迹象。该人士称,在国庆之前,上交所先后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10月6日颁布《关于企业债、分离债按证券账户实行净价交易等事项的通知》,次日又颁布《关于免收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相关费用的通知》,从其现实意义上讲,是规范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也是为将要扩容的公司债和其它债券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尤其是近两日的通知,一方面简化了程序,方便投资者债券买卖交易,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交易提供了优惠政策。这些配套措施为债券市场进一步的扩容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积极参与债券交易,进一步提高上交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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