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宏源证券申报新业务获股东大会通过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2008-11-11 09:46: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宏源证券今日公告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开展融资融券以及黄金等贵金属自营和代理业务的议案,已经全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业务范围也做出了相应的变更。
  根据该公告,宏源证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同意申报开展黄金等贵金属自营和代理业务、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成为金融类会员,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股东大会同意宏源证券在公司获得经营融资融券、黄金等贵金属自营和代理业务资格后,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修改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融资融券;黄金等贵金属自营和代理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