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商业评论 - 正文

广东证监局公布"黑"机构名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何静 霍宇力 2008-11-14 09:54: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广东证监局根据投资者咨询的情况,在该局互联网站上公布了辖区首批20家不具有合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
  今年以来,广东证监局向工商、公安部门移送机构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线索47宗,配合广东省公安部门开展了“网捕专项行动”,破获网络非法证券犯罪案件5宗,抓捕犯罪嫌疑人20余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广东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接受有关机构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之前,应查看该机构是否属于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的合法证券服务机构,必要时可通过证券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公布的合法机构名单,或向证券监管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投资者应当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对有关投资咨询机构“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保证盈利”等虚假宣传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并拒绝推销荐股服务的陌生电话,更不应将投资资金打入他人或非法机构的账户。
  广东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继续公布不具有合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及经查处、取缔的非法证券经营机构黑名单,并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非法证券经营机构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辖区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净化投资环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