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富华(000507)今日公告,曾于2008年5月17日公告原高管人员李际滨因“涉嫌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宜。2010年8月27日,李际滨、黄文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资料显示,2007年6月14日,粤富华公布参股企业广珠发电责任有限公司6.8亿元的分红方案,并宣布据此确认投资收益1.23亿元,2007年上半年业绩预增650%至700%。在此期间,李际滨操作其父证券账户于2007年6月12日买入3万余股粤富华,并于分红方案公布当日卖出,获利6.94万元。黄文峰操作其妹账户于6月1日至14日期间,先后买卖3.09万股粤富华,获利4.88万元。基于此,证监会认定,李际滨、黄文峰知悉粤富华对外投资分红方案的内幕信息,并操作亲属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粤富华”股票的行为,违法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李际滨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69385.26元,并处以69385.26元罚款;没收黄文峰因内幕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48819.02元,并处以48819.02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