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扩容 外资银行获准承销)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更多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
“这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拓宽地方政府债券承销方式的重要途径。”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举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方式改革和债券结构调整优化配置,让更多的外资能够参与到中国地方经济的发展中来,形成广泛参与、相互融合、利益分享、合作共赢的地方政府债券资源配置新格局。
事实上,对于政府债券业务,4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以依法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无需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应在开展业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承销政府债券,包括承销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表示,将促进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丰富投资者类型,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机构和个人,全面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投资。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
如何让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张依群表示,首先,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地方债券承销面临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一些外资金融机构虽然对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有普遍的认同基础,但对地方经济发展状况水平还缺乏充分了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普遍停留在国内金融市场,缺少必要的对外宣传推介;其次,承销观念问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在规模、节奏、利率、期限等方面市场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和其他金融产品及衍生品的融合度不高;三是人才瓶颈问题,地方政府真正学金融、懂债券、会操作的人才较为缺乏,虽然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有了一些人才积累,但与国外先进的机构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内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与国外市场缺乏有效对接。
张依群指出,拓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需要有一个发展演进的过程,短期内还很难实现实质性突破。建议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的对外推介,让更多国际资本了解认识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信誉度、与国际资本市场利率的比较优势。同时,要加快转变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观念,倡导品种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手段市场化的发展理念,增强地方政府债券的灵活性和其他金融品的关联度和可替换性。此外,还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方面的人才培养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专业人才素质提升达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质量提高的目的。其实,拓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关键在地方经济实力和发展能力、潜力,随着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将被国内外资本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