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溪同盛村镇银行被罚100万元 频繁涉入借款纠纷诉讼)
7月11日 ,辽宁本溪市银监分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溪同盛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未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导致贷款逾期、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等四项违法事实,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同时,该行行长丁涛被给予警告处罚。
具体来看,本溪同盛村镇银行的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因未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第二,因未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导致贷款逾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第三,因未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导致贷款逾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第四,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单显示,该行行长丁涛因对以上几项违法事实授权实施,而被本溪银监分局处以警告处罚。
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本溪同盛村镇银行注册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实缴资本3000万元,人员规模小于50人。 其中,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是本溪同盛村镇银行的大股东。此外,除7位个人股东各出资300万元以外,还有本溪市博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出资了300万元。
记者还注意到,自2015年12月到2018年1月底,本溪同盛村镇银行因借款纠纷涉入13项法律诉讼,案由包括了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在2018年1月份的4场法律诉讼中,有3起诉讼是由借款人未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引发。
本溪同盛村镇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提供十种不同种类的贷款,除常见的面向企业的贷款、按揭贷款、房屋抵押贷款等,还有五种贷款与农业相关,包括农户种植业贷款、农户养殖业贷款、农机具贷款、农户服务业贷款、龙头企业+农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