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发展“在路上”中信信托探索慈善信托“投行”模式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闫晶滢 2018-08-29 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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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慈善信托发展“在路上”中信信托探索慈善信托“投行”模式)

作为信托业务转型回归本源的重要探索方向,慈善信托对公益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不可小觑。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27日,在民政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慈善信托已经达到94单,金额已经突破10亿元。

近期,中信信托成功备案“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初始委托规模为1000万元,总规模为3000万元。据悉,该慈善信托是目前以个人名义设立的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双受托人结构

实现慈善资产隔离保护

2018年8月27日,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在广东省民政厅备案成功。该慈善信托委托人为李女士,初始委托规模为人民币1000万元,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慈善信托本金及收益将全部用于救助广东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资助广东省贫困家庭孩子上学,是目前以个人名义设立的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该慈善信托采用双受托人结构,由中信信托和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共同担任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担任财务顾问。中信信托表示,其依据《信托法》、《慈善法》进行慈善信托架构设计,有效的实现慈善资产的隔离保护,确保了慈善资产的独立性和法律安全性。

此外,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与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相比,信托公司在受托管理、财产保值增值以及信托交易结构设计领域更具有优势。而且,由于其接受双备案,风险隔离能力更强。

中信信托还表示,在对部分超高净值客户的调研后发现,家族慈善受到了越来越多个人超高净值客户的关注。大部分客户认为,慈善对财富传承具有正向作用,家族积极向善会促进财富积累,并且让下一代自立自强。两年来,慈善信托所具备的信托财产独立、运营成本低、永续存续、财产保值增值等特点越来越受到社会机构、高净值人群的关注和认可。目前,中信信托已成功备案了六单慈善信托,委托规模达5.44亿元,受托单数位居行业前列。

慈善信托

商业模式待发掘

面对“去通道”和“回归本源”的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正在调整业务发展方向。近来,在政策的鼓励下,涉足慈善信托的信托公司不断增加。

2016年9月份,《慈善法》正式出台,慈善信托元年正式开启。2017年3月份,原银监会与民政部联合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提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鼓励各地政府出台相关的促进措施。

今年8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中特意提到,“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加大对扶贫、教育、留守儿童等领域的支持”。截至8月27日,在民政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慈善信托已经达到94单,金额已经突破10亿元。其中,以扶贫、教育和救助贫困儿童等为目的的项目占比较高,信托公司对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不可小觑。

然而,对于许多信托公司来说,发行慈善信托的主观意愿并不高,因为慈善信托的公益性决定了其盈利空间很小。对信托公司来说,如何实现慈善信托的“商业可持续”是最大的问题。目前,信托公司的探索仍处在初级阶段。

此外,迟迟不落地的税收优惠,也成了慈善信托发展的掣肘之一。虽然《慈善法》与《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明确慈善信托将享有税收优惠,但目前仍无明确的可依据的政策出台。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信托公司与基金会的“双委托人”模式成为普遍采用的模式。

在以公益为目的的前提下,信托公司往往以极低报酬甚至免费受托管理慈善信托。仅靠政策鼓励不是长久之计,信托公司在努力探索实现慈善信托商业可持续的新模式。

“慈善信托的商业可持续,不能从慈善信托本身下功夫。”中信信托财富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与家族信托合作的模式得到推广,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同时满足高净值客户和社会慈善需求,也成为信托公司维系高净值客户的方法之一。此外,中信信托也在探索慈善信托的“投行”模式,将慈善信托的投资方向与投行业务联系,约定投资项目收益中的部分反哺给当地扶贫等慈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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