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筹建消费金融 几经变故三年不成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罗仙仙 2018-09-25 05: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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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大银行筹建消费金融 几经变故三年不成)

[摘要] 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为中国主要商业银行之一,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已达到1196家,实现境内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129个经济中心城市。

时代周报记者 罗仙仙 发自深圳

9月14日,光大银行公告称,与中青旅(行情600138,诊股)、王道银行拟共同发起设立“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注册资本总额为10亿元。根据协议,光大银行方面同意以现金形式出资6亿元,占该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60%。

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的需满足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并满足盈利情况、资产状况等相关要求。光大银行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据其2018年半年报,在今年上半年该行资产总额已达4.28万亿元,实现营收522.31亿元,净利润达到181.01亿元。

在担任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角色上似乎不容置疑,但这距离光大银行第一次发布筹建消费金融公告已过去三年,此份公告不仅在合作方上发生了变更,出资比例与拟筹建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都有较大变化。

2016年末,银监会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审批提出了以“成熟一家、审批一家”为主线。再次发布公告,此次光大银行的准备情况如何?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光大银行采访,多次拨打其总机未果,随即向其半年报公开的邮箱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回复。

三年筹建

光大银行筹建消费金融公司一事,可追溯到2015年,彼时光大银行与上市公司世纪瑞尔(行情300150,诊股)等发起人即宣布拟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在世纪瑞尔2015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中,其将以自有资金与光大银行及其他两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光大银行与世纪瑞尔分别出资4亿元、2亿元,其他两家发起人合计出资4亿元,占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0%或20%。

时至2017年7月21日,中青旅所发布的公告中,光大银行所发起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有所变化。中青旅在公告中称,其参与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由光大银行、中青旅及另外一家发起人分别出资6亿元、2亿元、2亿元。

而光大银行其间不曾有相关公告,却在2017年年报中提出调整—“战略委员会调整了对光大消费金融公司出资金额及比例议案”。

今年6月,世纪瑞尔正式发布公告称退出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在光大银行近期发布的公告中,发起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名称定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而股东结构为光大银行、中青旅及王道银行,注册资本10亿元,出资比例分别为60%、20%、20%。

2016年末,银监会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审批提出了以“成熟一家、审批一家”为主线,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已发生了从试点到设立常态化的跨越式发展。从发布公告到获批筹建,光大银行三年的等待并不多见。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银监会批复了华融、晋商、盛银、长银、包银、中原6家消费金融的筹建牌照;2017年获得筹建批复的为哈银、长银五八、幸福和尚诚4家;2018年截至目前,银保监会仅批复了金美信消费金融和中信消费金融两张消费金融牌照。

而从获得筹建批复到开业,各家所花费的时间也各不相同,2015年共有6家获得开业批复,2016年与2017年同为5家。目前获批筹建仍未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有5家,冀银、富银、珠海易生华通、金美信与中信等消费金融公司,其中金美信与富银均是在2016年向银监部门提出申请,近两年的等待已有初步结果,光大银行则是三年无果。

目前,仍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筹建等待着银保监会的批复。二三四五(行情002195,诊股)在2017年4月发布公告,拟与江苏银行(行情600919,诊股)、凯基商业银行及海澜之家(行情600398,诊股)共同设立“江苏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11月,甘肃银行(港股02139)表示,拟与奥马电器(行情002668,诊股)、金徽酒(行情603919,诊股)发起“陇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宁波银行(行情002142,诊股)发布公告称,拟与富邦家具、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永赢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而深圳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在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的应该不止公告的几家,上市公司有信披要求才会发公告。”

记者注意到,从地域来看,当下已有4个直辖市、16个省开设了消费金融公司,区域分布上基本是“一省一家”,仅上海和广东拥有两家开业消费金融公司,而金美信消费金融与中信消费金融均已公告获批筹建,福建与北京或将迎来第二家消费金融公司。而此次光大银行拟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其注册地址选择北京,或将增加其获批的不确定性。

光大银行公告中明确提出了“终止条款”,表示“除非各方另行约定,如果合资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消费金融公司仍未完成设立,合资协议将自动终止”。这意味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的筹建批复仍是未知数。

三方股东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消费金融公司的筹建中,光大银行的强势地位十分明显。据公告显示,在阳光消费金融正式成立后将成为光大银行附属公司,未来人事安排上也由光大银行来主导,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均由光大银行提名的董事担任。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总经理同样由光大银行代表担任。

光大银行为中国主要商业银行之一,业务包括零售银行、公司银行及资金业务等,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已达到1196家,实现境内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129个经济中心城市。根据2018年中报显示,光大银行资产总额达到4.28万亿元,上半年实现收入522亿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净利润181亿元,同比增长6.65%;同时其资本充足率保持较高水平,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8%、 9.82%、 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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